尊龙凯时(中国)人生就是搏!

中文EN0531-82721303/13911164590/18678878719
NEWS CENTER新闻动态
公司新闻行业新闻党建领航公示公告法律法规
位置:首页-行业新闻-新闻详情

即日起!这些矿产品进出口需报告!

2023-11-08939次浏览

11月7日,商务部发布关于印发《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》的通知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其中提到,将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原油、铁矿石、铜精矿、钾肥纳入《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》,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《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》。

===.png

《通知》称,根据国家统计局令2017年第22号(《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》)规定,商务部结合近年来我国大宗产品进出口情况和管理需要,对2021年制定的《大宗农产品进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》进行了修订,并更名为《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》,经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(国统制〔2022〕165号)。在大豆、油菜籽、豆油、棕榈油、菜子油、豆粕、鲜奶、奶粉、乳清、猪肉及副产品、牛肉及副产品、羊肉及副产品、玉米酒糟、关税配额外食糖等14种产品继续实行现行进口报告制度的基础上,主要新增内容如下:


一、将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原油、铁矿石、铜精矿、钾肥纳入《实行进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》,将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稀土纳入《实行出口报告的能源资源产品目录》。进口、出口上述产品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履行有关进出口信息报告义务。
二、商务部委托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负责上述新增5类能源资源产品报告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汇总、分析和核对等日常工作。

《通知》明确,《大宗产品进出口报告统计调查制度》自2023年10月31日起执行,执行期至2025年10月31日。(源于:矿业界)




每年增效10亿!这座国内重要铜矿改扩建完成!返回列表铋资源是如何定价的
友情链接: